法律援助

单位有权扣留我的档案吗?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9日 点击数: 字体:
问:请问如果我工作未满合同期就离开单位,单位有权扣留我的档案吗?

 答:首先,你应该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你作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那么如果你现在尚未通知单位,你应该正式通知该单位。终止劳动合同,30天后对方拒绝给你档案,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如果已经终止劳动合同,应在发生争议六十天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你现在可以主动要求单位交付档案,要求单位限期交付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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