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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馆指南

图书馆借阅证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图书馆借阅证管理办法

1.借阅证的办理

借阅证作为读者在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图书馆的“身份证”,只面向在校人员,不对外办理。首次办证免费。

1)学生借阅证:新生入学后首次免费办理借阅证,应以班为单位,由班长将收齐的个人一寸近期免冠照及学生名单交到图书馆办公室统一办理,同时要在每张照片后面写上专业、班级和姓名,以便核对。

2)教师借阅证:新入校的教职工,凭人事处开具的相关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

3)系部借阅证:由系部负责人向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证。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借阅证负责。

2.借阅证的权限

1)学生借阅证:每证能借阅图书8册,借阅期限为30天,其中文学类图书允许借阅4册,其它图书册数不限。

2)教师借阅证:每证能借阅图书15册,借阅期限为60天,借阅图书种类不限。

3)系部借阅证:每证能借图书500册,借阅期限为6个月。

3.借阅证的使用和管理

1)借阅证是读者在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图书馆借阅图书资料的有效证件,仅供本人或本部门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涂改,违者本馆有权收回。

2)读者入馆借书和阅览应主动交验借阅证。

3)借阅证自然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馆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4)挂失后读者可到馆办公室申请补办,补办证免费,需交纳一张个人近期免冠照片。

5)教职工读者因工作调动、离职、辞职、出差、离境,学生读者毕业离校、休学、退学等原因要长久或暂时离校时,应及时终止与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图书馆的借阅关系,办清还书、退证的相关手续,图书馆加盖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图书馆公章为其办理离校应办的事宜。

6)教职员工读者因离退休、内部调动、停职、病退、内退等原因发生身份改变,应及时办理还书、退证的相关手续。需要办理新证的可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新的借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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