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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规程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2016 年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2016年10月12日
二、竞赛地点:学院田径场
三、主办单位:体育教学部
四、协办单位:学生处、团委、学生会
五、竞赛项目:
1.田径项目:
男子组(12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掷沙袋(500g)。
女子组(12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掷沙袋(500g)。
2.趣味项目(8项):沙包掷准、沙漠运水、贪吃蛇、2分钟跳长绳、背夹球接力、赶猪跑、传递呼啦圈、共赴前程、师生足球赛,细则详见附件1。
六、竞赛规则
1.个人田径项目及趣味项目按成绩录取前六名,得分按7、5、4、3、2、1计算,不足4人参赛的项目录取第1名,不足8人参赛的项目录取前3名,接力项目得分双倍按14、10、8、6、4、2计算。
2.趣味团体项目得分不计入男女团体总分。
3.名次并列,把名次得分平均分配。如:并列第二名各得4.5分,则无第三名。依次类推。破院纪录另加10分,破市高校纪录另加20分,同一项目在不同的赛次中只记一次破纪录分。
4.团体总分以系为单位计算,录取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杯。如遇团体总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列前,再相等以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5.田径项目的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六名颁发证书及奖品。
6.大会评选一个“最佳组织奖”,根据组织选拔赛情况、组织报名参赛情况确定。“精神文明奖” 三个;“体育道德风尚奖”一个。具体评选办法由学生处、团委、学生会另定。
七、报名参赛办法
1.身体健康的正式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以系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
(1)田径项目:每人限报两项(不含接力赛),每项限报4人。接力项目每系男、女各限报一队。
田径项目凡按竞赛规程报满参赛人数,团体总分加10分。凡报名人数齐全,无故不参赛者
每人每项扣除团体总分1分,趣味项目除外。
(2)趣味项目每系男、女各报一队。
(3)趣味项目及团队比赛的项目彼此不得兼项并不得参加其它田径比赛。趣味项目必须携带学生有效证件参加比赛。
(4)运动员参加田径比赛时必须身体前后佩带号码,团队项目和混合组项目的比赛佩带系号即可,要求服装统一(系服),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号码各系自备,号码分配见下表。
各系号码分配表
系别 |
男生号码 |
女生号码 |
国际商务系 |
1100—1199 |
1200—1299 |
应用语言系 |
2100—2199 |
2200—2299 |
机电工程系 |
3100—3199 |
3200—3299 |
建筑工程系 |
4100—4199 |
4200—4299 |
经济管理系 |
5100—5199 |
5200—5299 |
物流管理系 |
6100—6199 |
6200—6299 |
信息工程系 |
7100—7199 |
7200—7299 |
应用艺术系 |
8100—8199 |
8200—8299 |
(5)请各单位于9月23日(周二)中午15:00以前将报名单及联系电话,(电子版及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送交体育教学部,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后不得更改。
八、竞赛办法
1.田径比赛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对非田径项目的比赛另附竞赛方法及规则。
3.田径场内所有在跑道上进行的比赛项目,运动员需佩带号码,携带学生有效证件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点名;田赛及全民健身项目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点名,三次点名不到者,按自动弃权论,对冒名顶替者,取消其名次及该项得分。
4. 对不遵守竞赛规则,不服从裁判员的运动员,仲裁委员会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名次或参赛资格的处理。
5.趣味项目凭参赛学生的有效证件学生证、考试证等参加比赛。凡不按规定兼项者,一经查出取消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6年田径运动会筹委会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