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学部
关于举办“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提高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引导青少年热爱祖国语言文字和书法艺术,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32号),及市语委《关于举办“第二届天津市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津语委〔2010〕2号)的要求,学院决定举办“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及书写要求
比赛主题为“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书写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也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二、比赛组织工作
比赛由学院主办,基础教学部承办,各系部负责初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基础部负责复赛,并向市语委报送作品。
三、赛事安排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初赛由各系部组织完成;复赛由基础部组织负责报送作品。
(1)初赛。各系部组织初赛,并对作品进行评选,将作品按“优”、“良”、“中”、“及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此成绩可顶替“1+4”培养方案中典型综合素养测评的硬笔书法成绩。作品的保留及成绩的录入参照“1+4”培养方案。
(2)复赛。各系部将初赛成绩为“优”的作品以系为单位报送基础部,报送时需交初赛作品及参赛学生信息统计表(附1),作品数量最少3份,多者不限。基础部经审核,将部分或全部优秀作品推荐到市里参加“第二届天津市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3)决赛。各分赛区(学院)从复赛作品中择优选取作品寄送至市大赛秘书处,市语委组织专家遴选优秀作品上报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全国组委会从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作品,一等奖获得者参加全国现场比赛,决出大赛特等奖。全国组委会组织的书写比赛形式与复赛相同,加试汉字书写知识、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及中国文化常识。
四、比赛要求
(1)字体类别: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六种字体任选其一。决赛报送作品每位选手只能报1种书体类别作品。软笔类作品禁止落款和盖印章,选手信息(姓名、组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请用铅笔写在试卷背面右下角区域。如有指导教师请随个人信息一同注明。
(2)书写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也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书写内容可从所选文章中节选,但须为完整的一段或一段中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字数不限,但现场比赛时须在比赛20分钟内完成一幅作品创作。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3)作品规格:软笔(毛笔书写),不超过四尺整张,参赛者自备;硬笔(钢笔书写),需使用大赛规定的格式(见附件2),用A4纸打印,复印有效。
(4)页数:软笔1页;硬笔A4一张。
(5)参赛时间:参赛者需在20分钟以内完成作品。
(6)如作品内容不能提供明确出处,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将取消个人参赛和组织机构(学院)的评奖资格。缺漏字、多字等现象酌情扣分。
(7)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全国及各赛区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
五、工作要求
各系部初赛时间自行安排,最晚需于
附件1: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学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2:书写大赛硬笔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