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创意学院|以诚立身 以信致远——秋季开学季诚信主题宣传教育
金秋启新,笃信同行。为深入推进校园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学生法治思想教育,筑牢青年学生诚信守法意识,数字创意学院围绕诚信法律法规普及、校纪政策解读、诚信文化弘扬三大内容,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秋季开学季诚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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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诚信法律法规
本次宣传聚焦与大学生学习、创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条普及法律硬性规定,明确失信行为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法条原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法律释义:诚信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基本原则。学生在材料申报、奖助申请、人际交往、作品交易、赛事报名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均属于违背民事法律原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法条核心:公民、法人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抄袭、篡改、搬运、商用。
法律警示:针对抄袭海报、文案、视频、设计作品、搬运网络素材,属于侵权违法行为,需承担道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征信业管理条例》
法条核心:公民应依法维护个人良好信用记录。恶意拖欠助学贷款、拒不履行金融合约,将录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
现实影响:不良征信将终身留存,直接影响毕业就业、公考招录、信贷办理、落户升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律规定:国家级各类考试中作弊、替考、使用作弊器材,属于刑事犯罪,一经查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留存终身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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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高校诚信管理规定
在普法基础上,学院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院校纪校规,开展专项政策解读。
明确校园失信违纪行为处理标准:考试作弊、作业抄袭、论文拼凑、虚假填报个人信息、谎报请假事由、盗用他人作品参赛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成绩作废、纪律处分等处理,违纪记录记入学生档案。
同时,着重强调原创创作、素材合规、内容真实的职业底线,让学生明确专业学习中的诚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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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诚信文化
在普法、释策的基础上,我院持续深化诚信文化宣传教育。诚信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是大学生立身之本、治学之基、从业之要。
以法律为底线、以校规为准则、以诚信为美德,坚决杜绝考试失信、学术失信、创作失信、金融失信、言行失信。自觉做到诚信考试、原创创作、真实填报、履约守信,将法治意识、诚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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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信于心而践于行。希望全院学子将诚信二字根植心底,把诚实守信融入日常学习创作的每一处细节,恪守初心、自重自律,以诚信为青春底色,成长为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新时代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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