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学院规章>详细内容

学院规章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采购项目论证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1 14:27:15 浏览次数: 【字体: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采购项目论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采购项目确定流程,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项目论证,是指预算批复后,在采购与招标活动实施前,对项目进行论证的行为。

第三条 采购项目按照需求合理、方案科学、兼顾长远的原则进行论证。

第四条 采购预算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和5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采购项目论证要求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及3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部门论证,部门论证成员人数不少于三人,并填写《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项目建设论证表》(见附件1)并留存;

(二)采购预算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由项目需求部门向资产管理处提出申请,资产管理处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采购论证,项目论证专家由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校外专家人数不低于50%。在论证会议结束后,项目需求部门负责人应将《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项目建设论证表》填写完整,并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项目需求书;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采购前应由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否则,必须改为其他适合的采购方式继续采购;

(四)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不限额度,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第六条 采购论证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重复性;项目方案与设置是否合理,与同类项目相比是否存在项目拆分等情况;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是否合理,有无倾向性; 

(三)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服务要求是否合理、合规、完整、明确,有无倾向性,质量要求、实施条件要求和与现有条件的兼容性等; 

(四)采购项目完工期、验收方法和标准,付款方式,质保期(免费服务期)要求,质保期(免费服务期)后的服务要求等实质性条款;

(五)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第七条 项目需求部门负责完成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论证准备工作。

(一)组织项目责任人完成相关调研工作; 

(二)提出论证申请,填写《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采购项目论证申请表》(见附件2),其中采购需求描述须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能够通过客观指标量化的尽量量化; 

(三)填写《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项目建设论证表》。

第八条 资产管理处是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及以上项目论证工作的主要管理和实施单位。

(一)制定学校的论证管理制度; 

(二)组织进行采购项目论证; 

(三)建立和维护校级论证专家库; 

(四)归档论证资料。 

第九条 有关意识形态、消防、网络、电力等涉及学校安全风险的采购项目论证,学校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应按照要求参加论证会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十条 论证专家应与项目无利益关系,签订责任书,负责就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给出明确论证结论。

第十一条 预算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论证须在提交学校研究决策前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项目责任人组织完成对项目充分调研,填写《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采购项目论证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给资产管理处; 

(二)资产管理处初步审查通过论证申报书后以会议形式组织论证;

(三)论证会程序为:项目负责人报告、专家质询与讨论、专家组通过投票或举手表决等方式形成论证结论,并签署论证意见。论证表内应写明参会人员及论证结果,对论证中项目负责人与论证专家存在分歧的条款,应当逐条说明论证意见。论证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专家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四)论证会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补充调研并完善论证; 

(五)论证结论包括同意采购、同意完善方案后采购(不超过2条非关键点)、不同意采购三种,经论证通过后的论证表,由专家组签字,作为佐证材料附在项目申请后面提交学校研究决策; 

(六)对于论证通过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如确需调整的,须写原由,并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重新论证。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项目论证专项经费,用于论证会的外聘评审专家劳务等费用。

第十三条 参加论证会的相关技术专家,必须对自己提出的论证意见和建议以及论证结论负责。

第十四条 采购项目论证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和参与论证的相关人员未履行论证相关规定,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采购项目出现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将依法依纪予以追究。

第十五条 法律、法规及规章对采购项目的论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其规定提交的相关材料可作为论证材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货物与服务采购项目论证管理办法(暂行)》(津滨职院〔202336号)同时废止,学校现行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项目建设论证表

      2.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采购项目论证申请表

 

 

 

 

 

 

 

附件1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项目建设论证表[1]

                       

 

 

 

 

 

 

 

 

 

 

申购部门(部门公章)                       

部门负责人                                 

项目建设负责人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及来源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一、技术要求[2](名称、数量、功能、质量、标准等所需达到的技术要求)


二、项目申购理由(必要性和和可行性如:实现的功能、达到的目标等)


三、使用环境及设施条件[3](场地安排、水电配置等)

 

 

采购设备填写场地、水电等条件

采购服务填写安装位置(如服务器、网站等)

下划线斜体字填写内容后删除

 

 

四、预期效益


五、论证意见

具体建议或意见:

 

 

 

 

 

 

专家姓名

单位部门

职  称

签  名





















 备注: [1] 打印后盖章

[2] 有单独项目需求书,这里可以填写主要设备参数,多个实训室分列

[3] 根据学院实训室建设实际填写,后期建设不得随意更改

[4] 论证人数不少于三人

附件2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采购项目论证申请表

  申报部门():                        填报时间:         

项目名称


申报部门


项目负责人


建设地点


项目提出的

理由与过程


项目概况


项目推进状况


备注:

1.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叙述项目背景与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概况:包括建设性质、项目建设内容及方案、建设条件、分析预测、项目建设期、资金筹措及项目效益评价等。

津滨职院[2025]16号关于印发学校《采购项目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终审:zcglcsh2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