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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兼职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16 11:17:26 浏览次数: 【字体: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兼职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为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部门设立兼职资产管理员,具体职责如下:

(一)熟悉本部门资产台账与实物,指导本部门人员办理资产申请、查询、移交、维修申请及调拨等手续。

(二)定期对本部门资产进行核查,确保账物相符,重点核对仪器设备、家具等资产的使用状态。

(三)督促本部门人员按期开展设备检查和问题上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四)配合资产管理处做好本部门资产的接收与验收工作,督促保管人及时粘贴资产条形码。

(五)负责本部门闲置资产的登记与统计,在资产管理处指导下合理调剂闲置资产,并完成相关登记变更。

(六)对于拟报废资产,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审查,并协助资产管理处做好报废资产回收工作;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处理报废资产,报废资产须保持完整,不得私自拆卸。

(七)资产管理员发生变动时,要与新任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核实确认后办理移交手续,并将管理员的变动情况上报资产管理处。

(八)部门人员变动或机构调整时,及时组织和监督资产的清查移交,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资产流失。

(九)负责本部门资产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与数据更新,确保资产信息准确完整。

(十)积极参加资产管理处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资产管理能力。

(十一)协助资产管理处完成年度资产盘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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